2008年9月13日,接到省琼食安办〔2008〕19号文件后,我办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、县政府副县长林秋的指示,在乐东药监局召开紧急会议,立即布置食品药品监督、工商、卫生等相关部门对我县辖区经销奶粉的超市、商店等进行地毯式检查,当天共查封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“三鹿”婴幼儿配方奶粉114包(规格:400克/包);罐装奶粉3罐(规格:450克/罐),同时还布署卫生局检查各医疗机构,截止9月16日14时,我县未发现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史患泌尿系统结石婴幼儿。